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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力維╱台北報導】國立三重商工校內的信義樓三樓僅有一間廁所,卻規定只有教職員工可以用,嚴禁學生使用,違者以校規處理。有學生質疑:「太沒有道理了。」校方解釋,是為避免老師等候使用廁所,致下一堂課遲到,才有此權宜規措施,但不會真的處分學生。專家批評,校方做法不妥。
整層樓僅一間廁所
「為什麼學校的廁所,學生不能用。」國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一名不願曝光的學生說,去年12月底就有夜校生到信義樓三樓上軍訓課,因尿急欲使用這間廁所,卻被校務處一名教師喝止,還抄錄他的姓名及學號,並指再犯就依校規懲處。他說,三樓就只有這間廁所,且夜校下課時間只有5分鐘,還要去其他間廁所排隊使用,時間太倉促,質疑校方規定不合理。
對此,三重商工校務處主任張樹人解釋,這間廁所位於校務處及教職員休息室旁,為避免老師必須與學生一同排隊等候使用,導致下堂課遲到,「才會有此權益措施。」且公告依校規處理只是要嚇止學生,「不是真的有這條校規,」學生若真急需使用,只要向校務室師長報告,都會准許使用。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三科指出,對校方的廁所設置使用無強制規範,但會與三重商工聯繫了解做法是否恰當。
人本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批評,校園是以學生為主體,校方應優先考量學生的生理需求,「老師等用廁所會遲到,那學生遲到就沒關係嘛?」以校規處分來嚇學生更是不合宜,應馬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