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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正、塗豐駿╱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大年初一在醫院照顧住院的父親,未料他從蒸飯間拿出飯盒,準備餵父親吃飯,打開飯盒赫見遭偷挖一湯匙卻多兩顆水餃,他認為院方管理不當憤而報警捉賊,警方指採證後便當無法食用,要他簽署同意書時,男子遭哥哥痛斥:「大過年要去哪買飯給爸爸吃?還請來CSI(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犯罪現場調查),你以為在拍電影啊!」
小事鬧大
警方指出,報案人竺姓男子(年約四十五歲)的父親,因生病住進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因年節期間各餐館休息,大年初一他帶著家中準備的豐盛菜餚,以飯盒盛裝後作為父親的午餐,因父親還不餓,飯盒暫時存放蒸飯箱保溫,未料下午二時許,他打開飯盒準備餵父親吃飯,赫見遭偷挖一湯匙,堅持要院方負責。
多兩顆水餃補償
竺男痛斥護理長、醫師說,蒸飯間任何人都可以進出,萬一病患是法院重要證人,歹徒隨時都可以潛入蒸飯間在飯盒裡下毒,堅持要醫院給一個交代並報警。兩名警員到場後,認為過年期間病患家屬自備飯盒,應不會有人為了偷吃一口飯行竊,研判是飯盒外觀相似,致其他病患家屬不慎拿錯,發現吃錯才羞愧地塞兩顆水餃補償,但因竺男堅持報警,只好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集檢體、指紋送刑事局比對。
當鑑識人員告知竺男採集指紋撒藥劑後,飯盒將無法食用,要他簽署「採證同意書」,剛好竺的大哥趕到醫院,得知弟弟為了一口飯菜報警,痛斥說:「大過年要去哪買飯給爸爸吃?還請來CSI,你以為在拍電影啊!」要警方當作誤會一場銷案。
恐浪費國家資源
竺男因少一匙飯報警,是否浪費國家資源?對此大安警分局偵查隊隊長吳進財表示,只要民眾報案一定依法受理,但警方到場採證後,證物要送交刑事局刑事鑑識中心,採集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與指紋再進行資料比對,若不計算人力成本,光材料費就要價四千元。
報警鑑識示意圖
竺男因父親便當遭偷挖一匙報警,警方指採證後便當無法食用要他簽署同意書,他反遭哥哥痛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