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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不見的老同學錦蓉,晚餐後終於說明來意,要我當她的離婚證人。
雖然我壓根不打算答應,還是先詢問兩個問題,「他出手打過妳嗎?」她搖搖頭,「那他做過背叛妳的事嗎?」錦蓉先是搖頭,接著又馬上更正,老公出爾反爾、不守信用,對她來說就是嚴重背叛。
錦蓉像吃了秤砣鐵了心,她的目光兇狠透著殺氣。

送錶晃點怪妻虛榮
「妳知道嗎?我這輩子最恨的事就是人家耍我,他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竟然耍了我兩次。上個月生日前答應要送我一支Cartier錶,說要好好補償我,因為結婚4年來,沒送過我什麼像樣的禮物,我樂了幾天,心想這傢伙終於開竅了,明白讓老婆開心也是先生的驕傲。沒想到生日那天,只收到一張折價券。他說他想了很久,覺得沒必要花這麼多錢買一只錶,除非是頭殼壞掉……,還教我不要太虛榮。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因為他自己幾個月前才剛換一部新車,如果用名牌就算虛榮,那他的電腦和手機都是用最好的又算什麼?」
她接著大罵,「之前我被他耍過一次,他求婚時沒什麼儲蓄,答應婚後一定補送我一只鑽戒,也變成空頭支票,他說我應該在意的是他對我的愛,感情不該用那些東西來衡量。但我不明白,如果根本就做不到或是覺得沒有必要,那為什麼要說?為什麼明明是他不守承諾,弄的好像變成是我太超過?」
我說還是花自己的錢心安,但認同她所說的,信任脆如薄紙,少了這個很難繼續走下去,也向她表明立場,除非是家暴或婚外情,不然不會去當人家的分手證人。顯然錦蓉對我的婉拒不太高興,硬要把無辜的我也一起拖下水,臨別前竟狠狠丟下一句:我就不信,妳買的東西都是花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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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小咪
發表於 2008/12/04 01:12:57  IP:118.168.179.***
不要唬弄我
清官難斷家務事,作者的作法是明智的,省的到時搞到兩面不是人
LAN
發表於 2008/12/03 14:35:01  IP:59.124.118.***
不要唬弄我
花誰的錢都無所謂,只要花錢的人開心,用的人也開心就好
可是 看起來是兩個人都不開心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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