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覽
CECA先簽後審 王:沒路用
2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兩岸簽訂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一事,總統馬英九拍板確定簽署後再送立院審查。綠營昨批對國會不尊重、獨裁,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也質疑,難道國共已有先斬後奏的默契?
綠要求須經國會同意
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質疑:「事後監督有什麼用?」不如事前在立院好好討論,更會被人民接受。
民進黨立委涂醒哲等則批,若簽了再送,「我們說這裡不好那裡不好,要跟中國說要修改嗎?」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要求應經事先參與、國會同意、公投等程序。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也認為CECA應交付公投。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有關該協定名稱、方式及內容,在簽訂前一定會廣徵各界意見,並邀在野黨參與。
另中央社昨報導,政府考慮將「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統稱為「經濟協議」,初期以簽定「架構協定」為目標,同時納入「早期收穫」條款。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及規劃中的投資保障協定則採取「平行談判」模式,同步進行。
留言 |
|
|
|
|
|
更多... |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