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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翔、楊惠琪╱台北報導】在台北地院重開聲押庭前,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昨在《自由時報》投書指出,她感到非常憤怒,「為什麼我沒說的話,不是事實的事可以白紙黑字的寫在起訴書上。」她強調:「我是個連五元、十元都不願佔人家便宜的人,沒想到會被當成賊一樣。」最後她感嘆,台灣是個病得很深的地方,她曾深愛這塊土地,「但如今我只剩下憤怒、無奈、絕望。」
寫了五次憤怒
陳幸妤投書中出現5次「憤怒」的字眼,對於起訴書中寫「陳幸妤日常消費的發票係交由母親吳淑珍保管」,陳幸妤投書駁斥:「真是大白天活見鬼,我什麼時候講過這樣的話。」檢察官曾問她:「發票有沒有給過陳鎮慧?」她回答:「沒有,我的發票有給過我母親,沒給過陳鎮慧。」她不相信這幾句話可以總結成「我日常發票係交由母親保管」。她嘲諷:「還是檢察官舉一反三能力太好?」
陳幸妤投書說,她只是很憤怒,在診所她買一些只有她要用的器械,她都自掏腰包,不願向老闆開口、用診所的公費,「沒想到會被當成賊一樣,一筆筆單據拿出來拷問我,我只覺得很受辱、清白被謀殺。」
陳幸妤昨上午到牙科診所上班不發一語,一旁護衛隊成員以撐傘方式阻擋媒體拍攝;下午她下班仍拒絕回答提問。對陳幸妤投書,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說,每個當事人面臨問題時,都有很多不同的感受,這些感受,社會應該給她必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