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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談扁案
高院昨將扁無保釋放案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曾任法官的律師莊秀銘說:「由於這次高院主要是針對扁有串證之虞將全案發回更裁,因此地院更裁結果只有兩種,一是維持無保釋放,一是改裁定收押扁,重金交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重金交保仍無法避免扁可能出現的串證行為。」
關鍵在於檢方舉證
莊秀銘說:「如果台北地院合議庭願遵照二審見解,再加上特偵組的抗告理由,已明白增列指出陳水扁有可能與哪些特定證人串證,那麼陳水扁就有可能重新面臨遭收押的命運。」
不過,由於扁案已起訴,案件繫屬在法院,高院發回更裁後,仍將由負責審理扁案的周占春等三名法官重新裁定,不可能交給其他未審扁案的法官決定是否押扁。律師張景源認為,只要檢方能明確指出陳水扁曾有串證行為,或許就能說服法官押扁。不過也有不具名律師表示,周占春釋放扁後,會再收押的機率不高。
莊秀銘說,過去有檢方抗告成功,重新收押已釋放被告的案例,例如三年前涉及170億元掏空案的太電前財務長胡洪九,當初被起訴移審法院後,也是遭合議庭改裁定1億2千萬元交保,但在檢方四度抗告後,高院直接裁定已交保的胡洪九「回籠」。另外,去年底北投纜車弊案起訴後,原本100萬元交保的內政部前次長顏萬進,同樣因檢方提出新事證,顯示顏企圖干擾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讓顏又被收押。法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