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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河、鄭敏玲╱台中報導】《菸害防制法》執法出現漏洞。台中縣一名癮君子在自己的車子後方貼著:「抽菸者也有人權,提醒你,衛生稽查人員無權要求你出示身分證文件」貼紙,宣導菸槍的權利。衛生局人員坦承:「沒有警察在場時,稽查員的確沒有強制力。」警察則抱怨:「哪有那麼多警力?治安勤務都不用做了嗎?」
賭氣反彈
製作菸槍者權利貼紙的民眾李文仁,在豐原市經營廣告招牌製作公司。他說,他抽菸十幾年了,自製貼紙確有賭氣成分,但「《菸害防制法》讓抽菸者被妖魔化,現在抽菸的人時時都有被人監視的感覺,就算在可以抽菸的地方點菸,還是會引來民眾目光。」
須由警方要求出示
李文仁經請教當警察和律師的朋友,確認在無警察人員偕同下,被取締的民眾可以不提供身分資料給衛生稽查員,「很多抽菸的民眾一定不知道,我才會自製貼紙貼在車上宣傳。」
律師陳惠伶說:「民眾不提供身分資料給衛生局稽查員,的確並不違法;而且稽查員若不讓民眾離開,民眾還可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但如有警察偕同,被取締民眾不配合,則可能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她提醒,《菸害防制法》並非裁罰就定案,民眾若不服,可依法提出訴願、行政訴訟。
台中縣衛生局國民健康促進課課長陳玉楚坦承:「民眾若不配合提供個人資料,稽查人員確實沒辦法強制,衛生局將與警察局協調編排勤務,預防這樣的狀況發生。」台中市衛生局副局長張瑞麟則強調,民眾若不配合,稽查人員會立即請警方介入處理。
但台中縣警局一主管私下抱怨:「哪有那麼多警力?環保局稽查要警方配合,監理站汽車稽查要警方配合,治安勤務都不用做了嗎?」縣警局副局長劉錫明也說,要全面配合《菸害防制法》取締,確實相當困難。
董氏基金會被罵翻
董氏基金會的電話這兩天被抗議者塞爆,連大樓警衛都要加強巡邏維護基金會員工安全。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昨強調,《菸害防制法》上路最要感謝吸菸者的配合,她相信絕大多數的吸菸者都是守法、不慎違規也願意受罰,待國人對於相關禁菸場所規定更熟悉後,反彈和違規一定會減少。
民眾違規遭取締權益
.若無警方陪同,商家在非營業時間,可拒絕稽查人員進入
.若無警方在場,民眾可拒絕提供身分資料給稽查人員
.若不服裁罰,可向衛生署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若對訴願結果不服,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對訴訟結果不服,可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律師陳惠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