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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富珍╱台北報導】台北市道路坑坑疤疤,北市府昨決議將修正檢舉擅挖馬路獎勵要點,明年二月起提高檢舉獎金,激勵民眾當眼線、幫忙檢舉路上未掛挖路證而擅自挖路的施工單位,經查屬實可開罰承包商最高十萬元罰鍰,檢舉人可獲百分之五十,相當於五萬元,北市府表示,高額檢舉獎金可吸引許多待業族成「馬路小天使」,充當檢舉眼線。

吸引待業族當眼線
北市府統計,今年七月至今開罰十四件擅挖馬路事件,其中以中華電信、水處等單位亂挖路最嚴重;交通會報昨決議修正「台北市民眾檢舉道路擅挖獎勵要點」,原每件實收罰款百分之三十當作檢舉獎金,將提高至百分之五十,依亂挖路罰鍰八萬元和十萬元估算,檢舉獎金可達四萬至五萬元。
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現在景氣不好,提高檢舉獎金,可吸引很多想賺外快的民眾。」新工處長吳俊賢說,預期檢舉辦法實施後,會讓許多待業族變成「馬路小天使」、成為檢舉達人。
新工處科長張正旭說,檢舉獎金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最快明年二月實施;民眾若發現挖路現場未懸掛挖掘許可證影本,就是違規挖掘,可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同案有兩位以上檢舉人,獎金歸第一位檢舉者。
民眾李太太說:「真是賺私房錢好機會,檢舉成功就有四、五萬元,比上班族年終獎金還要高。」

亂挖馬路檢舉獎金資訊
★實施:2009年2月初
★檢舉:
˙挖路現場未張貼挖掘許可證影本,即屬違規挖掘
˙可先打1999通報、事後再補照片等資料,方便新工處查處
˙以書面、電話(1999)、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須敘明違規地點、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如照片或通報廠商名稱
★獎金:每件檢舉案以實收到的罰款50%作為檢舉獎金,現行規定擅挖道路罰款8萬元或10萬元,成案獎金各為4萬元或5萬元
★查詢:道路挖掘地理資訊網址http://www.dig.tcg.gov.tw/tpdigweb/
※資料來源:台北市新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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