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覽
集團結婚禮物 事後竟課稅
2009年03月24日蘋果日報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去年舉辦桐花婚禮、還請馬英九總統為九十九對新人福證,但新人今年都收到五千多元的所得扣繳憑單。一對新人昨不滿地說:「說好是送的,最後卻像花錢買,感覺真的很差。」國際文化觀光局長林振豐說:「報名簡章未註明贈品需納入個人所得的疏失,會逐一跟當事人道歉。」
列入「競技項目」
苗栗縣府去年五月三日舉辦客家桐花集團婚禮,請總統馬英九(當時為當選人身分)為九十九對新人證婚,每對新人獲贈蠶絲被寢具組、大湖酒莊精裝禮盒、桐花染布床頭燈、苑裡鎮農會灣麗香米、木雕鴛鴦精品工藝及手拉坯餐具組等六項賀禮,價值共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四元。
但參加該次集團結婚的康姓男子和妻子昨說,當初說是賀禮,沒想到竟收到五千八百三十二元、被列入「競技項目」的扣繳憑單。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吳異像說,依所得稅法規定,新人所得的六項賀禮,必須依法繳稅,主辦單位將賀禮列入「競技項目」的扣繳憑單,應只是勾選錯項目,正確的科目應是以「其他所得」列入個人綜合所得,不過所得金額在二萬元以下,並不會影響最後的所得稅率。
留言 |
|
|
|
|
|
更多... |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