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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菁豪╱高雄報導】橫行高雄市長達十二年的「民宅之狼」,昨晚落網。這名惡狼不僅大膽闖空門性侵婦女、犯案時不戴保險套,囂張地將精液及唾液留在受害婦女身上「宣示主權」。警方為讓惡狼現形,由車查人、再假扮清潔隊員到嫌犯家前「收垃圾」,終於以一根吸管裡的唾液讓惡狼現形。
稱投資失利逞獸慾
男子林姣發(四十四歲,高市人,竊盜、入侵民宅前科),涉嫌於一九九七年、去年及本月中,三度侵入民宅強姦女子。他犯案時都戴手套、但不戴保險套,在被害人體內射精後,還會帶走擦拭精液的衛生紙或衣物。他落網坦承犯案,卻辯稱:「因投資股票失利,才強姦女人發洩!」警方氣得大罵他:「真是禽獸不如!」他犯案時間長達十二年,研判受害女子應不止三人。
林嫌本月十五日清晨,戴手套持刀闖進入一高市民宅,綑綁並強吻屋內少婦。少婦為保護在房間睡覺的孩子,忍痛噙淚哀求他:「別傷害孩子,你要怎樣都可以!」慘遭林嫌性侵。
警方案發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一可疑男子身影和一可疑汽車,警方依車牌查出車主是有多次竊盜等前科的林嫌,調出林嫌照片供少婦指認,少婦一看就哭道:「就是他!」
警方為採集證據讓林嫌認罪,連兩天假扮成清潔隊員,跟著垃圾車到林嫌家門口收垃圾。
假扮清潔員收垃圾
負責丟圾垃的林母不疑有他,將垃圾交給偽裝的警員。警員拿到林嫌家中垃圾,帶回警局逐一檢視,終於在一根吸管上採到林男唾液送檢比對。
經比對證實,吸管中的唾液與殘留在日前受害少婦身上的唾液為同一人所有,且與一九九七年、去年另兩起犯案手法相同的民宅強姦案嫌犯檢體相符。警方昨晚到林嫌家中擒狼。但林嫌僅承認日前強姦少婦,否認涉及前兩起強姦案,且拒絕夜間偵訊。警方今將繼續訊問。
對嫌犯的犯罪手法,犯罪學博士黃富源分析,嫌犯不戴保險套強姦對方,還在被害人體內射精,「炫耀可任意擺布對方的意涵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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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假扮清潔隊員到林嫌家中「收垃圾」;林母不疑有他,將垃圾包交給偽裝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