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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瑩╱台中報導】女子楊淑惠與同居男友為錢爭執,又不滿男友兩歲女兒不聽管教,氣憤下倒著拿「愛的小手」,以握柄甩打女童頭部十多下,女童倒地後,她拖了六個半小時才送醫,導致死亡,事後謊稱女童跌倒,接著畏罪自殺獲救,昨被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刑十八年。
手段兇殘
台中縣女子楊淑惠(四十四歲),去年和離婚的張姓男子同居,楊女負責照顧張男的兩歲女兒,但是張男當水電工收入不穩,積欠地下錢莊債務,又將楊女的三萬元存款全數取走,連同楊女的金手鍊、金項鍊、金戒指等數樣首飾,也被張男拿去典當無法贖回,兩人為此在去年六月十八日爆發口角,楊女對張男心生怨懟。
延誤6.5小時才送醫
十九日中午,楊女帶著女童到附近麵攤吃麵,女童吃完麵後,又吵著要吃別的東西,不聽楊女管教,下午一時三十分左右,楊女將女童帶回租屋處責罵,女童不理睬,楊女憤而倒持「愛的小手」,以握柄猛打女童頭頂十幾下,致女童頭皮嚴重出血,且拖到晚上近八時,楊女才將昏迷的女童送醫,宣告不治。
楊女對張男謊稱是女童自己跌倒,返家後,她吞下五十顆安眠藥企圖自殺,被隔日清晨從醫院返回的張男發現,緊急將楊女送醫獲救。
直到六月二十三日,張男才在住處發現楊女的遺書,內容包括「我的無心,親手害死玟玟,我失控讓她往生……,我準備一命賠一命,我要去陪她去……」。
楊女醒來後被移送偵辦,她先是坦承犯案,後來又翻供否認,她辯稱只是要嚇一嚇、教訓女童,只是當時一時氣憤難耐,下手過重,一切都是無心之過,也因為當時有些慌亂,才延遲將女童送醫,無殺害之意。
法官斥狡賴無悔意
但法官認為,楊女只因女童不理睬管教等細故,就用愛的小手握柄猛力擊打兩歲女童,讓無法招架的女童重傷昏迷,手段兇殘,且拖了六個半小時才送醫,犯後又狡賴犯行,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刑十八年。
狠婦打死童示意圖
楊淑惠倒著拿「愛的小手」甩打2歲女童頭部10多下,還拖延送醫,害死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