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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人瑋╱台東報導】台東市一名女子,被朋友灌醉後帶到賓館性侵,不料對方竟還「呷好鬥相報」(台語,指與好友一起分享),找另一男子一同性侵她,女子酒醒發現遭辱,找人調解,卻連調解金也被調解人坑了,憤而狀告性侵者及調解人。
法官考量被告方健樺(二十五歲,台東人),雖然打零工,但犯後跟對方和解,並支付賠償金,深有悔意,予以判刑二年,緩刑五年;侵佔調解金的石光明(二十八歲,台東人,竊盜罪前科)則判刑五個月,易科罰金十五萬元。
下半身都是精液
這起案件發生在二○○七年四月,被害女子和友人在卡拉OK店飲酒作樂,鄭男(目前在逃)趁女子酒醉後帶到賓館性侵得逞後離去,但因被害人醉得太厲害,隔天上午九時仍未醒,鄭男竟向酒友方男炫耀,並帶方男到賓館性侵女子得逞後,才叫醒被害人。
被害人回家後,發現下半身都是精液,知道遭性侵,於是委請石光明調解,但鄭男避不見面,僅找到方男,雙方約定以六萬元和解,並分期由方男償還,只是石男連續拿了一萬元和解金後,卻私自全數花完,根本沒拿給被害人,女子憤而提告。
法官開庭審理時,擔任性侵調解人的石男且供詞避重就輕,到案後對侵佔調解金一事毫不在乎,法官因此對他判刑五個月。
酒友偕伴姦女示意圖
1.一群男女在卡拉OK店飲酒作樂後,其中的鄭姓男子將酒醉女子帶到賓館性侵害。
2.鄭男離去後向一起喝酒的方男炫耀犯行,並帶方男回賓館證明,方男也趁女子未醒之際,予以二度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