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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女子葉玲玫三年前到國泰醫院待產破水時,嬰兒胎位異常,主治醫師賴宗炫、住院醫師李信和卻未馬上剖腹,致生產過程嬰兒受子宮擠壓缺氧,變成腦性麻痺後不治,賴並竄改紀錄企圖脫罪。台北地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將賴判刑五月、緩刑二年,李因案發時忙著幫其他產婦診治,獲無罪。
人命關天
葉玲玫丈夫張富欽昨宣判後聯絡不上,但宣判前透過電話表示,雙方已簽署和解書,不便透露任何細節。國泰醫院公關組長張瓊文回應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決定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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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宗炫疏失造成女嬰腦麻,因與家屬和解昨獲判緩刑。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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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腦麻僅活一歲
四十歲孕婦葉玲玫,二○○六年九月五日凌晨因破水,在丈夫張富欽陪同下到國泰醫院待產,護士張秋寬為葉婦內診後,發現胎兒的手擋在胎頭前方,生產過程可能不順,於是通知值班醫師李信和進行超音波檢查。李信和聯繫在家待命的賴宗炫,之後告知護士讓葉婦自然生產。
直到清晨七時,葉婦準備生產,十五分鐘後護士發現胎兒手掌滑出陰道口,護士電話通知賴宗炫,但賴宗炫沒有任何指示,也沒請正在為其他產婦診治的李信和協助,遲至七時二十五分,賴宗炫趕到醫院嘗試推回胎兒手掌無效後,才決定剖腹生產。
但拖延的過程中,葉婦因子宮收縮擠壓,導致胎兒缺氧,產下的女嬰張佑莛只能自主呼吸,無法吞嚥,沒有生存能力,在加護病房又因感染引發敗血病,診治一年後過世。賴宗炫發現疏失後,竟在紀錄單上加寫「產程不順立即改剖腹產」,誤導醫院、病患,以為他有事先作緊急剖腹產的準備。
與家屬和解獲緩刑
法官審理認為,賴宗炫明知葉婦胎兒四肢位在胎頭上方的機率僅七百分之一,容易難產,卻仍讓葉婦自然產,完全沒有任何緊急剖腹準備,有明顯疏失,事後又竄改紀錄掩飾犯行,但已與葉婦和解,審酌後諭知緩刑二年,而李信和當時正為其他產婦診療,完成後也立刻前去協助處理,沒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