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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可申請兩月免償債
2008年12月21日蘋果日報
舒緩壓力
失業潮,債務如何還?專家說,應從高利息先還,依序是雙卡(信用卡、現金卡)、車貸、信貸,最後是房貸;其次是拿出最大還款誠意,向銀行爭取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再拉長還款期限,降低每月還款金額;最後乾脆走債務協商,參與銀行公會前置協商,最寬鬆是15年免息,還有兩個月失業免繳本息的喘息期。
「願意還一切好談」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說,債務前置協商是依債務人實際還款能力,估計每月可償還金額,替債務人安排還款計劃,若債務人須花10年以上還債,「那銀行利息也不收了」,最寬鬆條件是180期(15年)免息還款。
吳清文說,若債務人失業、重病或家中有小孩念書等因素,還可向銀行申請最多兩個月、免還本息的喘息期,這兩個月內銀行不得催收。他建議,若欠卡債超過一家銀行,可來公會申請協商,「只要願意還錢,一切都好談。」
他說,還債若資金還夠,建議先從高循環利息開始還,如循環利息20%的雙卡,其次是車貸、信貸,最後是房貸;若可用資金不多,就和銀行協商,看能否先只還利息,降低前幾年還款壓力,再拉長還款期限,降低還款壓力。
記者廖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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