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投訴與服務 》網購未履約 購物金沒送挨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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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組╱高雄報導】Yahoo!奇摩購物中心商品廣告宣稱購買即贈500元購物金,蔡小姐購買後,卻未拿到購物金,質疑業者廣告不實。Yahoo!奇摩購物中心坦承疏失,指購物金活動已結束,未及時修改廣告文宣才造成誤解,願致歉,並已補發購物金。消保官說,業者須確保廣告內容真實性,應改善。
高雄蔡小姐投訴,11月24日她在Yahoo!奇摩購物中心購買一套3250元的活顏抗皺精華限定超值組,商品廣告有註明購買產品就贈送500元購物金。但購買後她向奇摩客服詢問購物金事宜,卻被告知並無購物金的活動。事後她發現網頁也已被移除,令她十分不滿,「騙人嗎?」
對此,Yahoo!奇摩購物中心公關林明慧坦承疏失,指因未即時修正廣告內容才造成誤會。

業者事後補發
林明慧說,購物即贈500元的購物金為上一期的促銷活動,已於11月13日結束,因此客服人員才告知無購物金活動,已補發購物金給蔡小姐,日後將加強廣告內容的審核。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胡華泰表示,業者的廣告有註明購物即贈送500元購物金,就應履行合約內容,否則就是違約。他也提醒,消費者透過網路消費時,應妥善保存產品網頁,收到產品後,除檢查產品有無瑕疵外,也應核對產品內容有無缺少,以保障自身權益。

案號:C08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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