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墜下水道 警示草率肇禍
2008年06月10日蘋果日報
【李定宇、林媛玲、徐銘穗╱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大學生前天騎機車時,因包商將馬路上的人孔蓋打開,導致他不慎跌落十五公尺深的污水下水道中,迄今因腦水腫、多重性骨折仍昏迷。
僅設置一個交通錐
警方昨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包商警告標誌設置不周,且離開時未蓋人孔蓋,才發生意外,對此,家屬昨已控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其父憤怒地說:「萬一我兒子有事,我絕不放過你們!」
警方調查,釀禍的高堃營造公司,向營建署承包新店區的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前天派員檢視工程,未料包商施工警告標誌設置不周,離開時也忘了蓋人孔蓋。
此時,大學生陳昶甫(十九歲)騎機車行經撞上長、寬、高僅一公尺的圍籬,不慎跌落五樓深下水道受傷送醫;新店耕莘醫院神經外科主任孫明傑說,陳男昏迷指數從四進步到八,但因腦幹挫傷且全身多處骨折,仍未度過危險期。
警方據監視畫面指出,包商僅在人孔蓋上放置黃色圍籬,距人孔蓋兩公尺處設一個交通錐,再將施工貨車停在交通錐前,警告標誌明顯不足。警方指工作人員離開一分鐘後,陳男騎車行經閃避不及撞圍籬摔下車,奮力站起時一腳踩空跌進孔洞。包商事發時說有設置足夠的安全警示,「根本就是說謊!」對此工地主任游順長昨說,已派人協助傷者家屬,釐清責任再談賠償。
圖解新聞
騎士墜下水道
1.工人未將人孔蓋蓋上即駕車離開。
2.陳男騎車撞上圍籬摔車,扶車站起時跌落下水道。
3.陳男後方的貨車見狀緊急停在人孔洞前報警。
將提道安會報檢討
對於包商釀禍,台北縣議員曾正和昨在議會上痛斥,施工處的交通維護計劃不完善,縣府也未負起監督之責,才會造成機車騎士摔落下水道。對此,台北縣長周錫瑋則說,將提報道安會報檢討改進。
開啟人孔蓋正確措施與包商疏失對照
資料來源:北市府工務局衛工處、北縣新店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