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鎮長貪污 求刑10年
【黃哲民、楊雅靜╱台北報導】三峽鎮長陳佳烜因積欠花店老闆曾國基數十萬元債務,涉嫌利用向曾男花店採購公務所需鮮花做掩護,暗中浮報費用還債後,再由妻子陳賴秀桃收取浮報款,五年多來共詐領超過兩百三十六萬元,板橋地檢署昨依貪污罪起訴陳佳烜夫婦,陳佳烜被求刑十年。
五十三歲的陳佳烜否認指控,今年三月底被約談時辯稱:「不知道太太背著我與花店人員勾結。」還撇清是來當證人而非被告,因被檢方裁定四十萬元交保而破功。
命承辦人浮報請款
曾男另被查出經營職業運動簽賭網站,檢方懷疑陳佳烜欠的是賭債,但曾男沒證實。陳賴秀桃已繳還全部詐領款項,獲檢方請求依法減刑。
檢調在偵辦一起土方業者弊案時,意外查出陳佳烜涉嫌從二○○二年擔任三峽鎮長起,藉向曾男經營的榮肆花店採購公務紅白帖所需花圈、花籃或罐頭塔的機會,指示鎮公所承辦人配合花店浮報請款,還清債務後仍持續侵吞餘款。檢方斥責陳佳烜有辱官箴,至於鎮公所承辦人與曾男及花店人員幫助犯罪但未從中得利,獲檢方從輕量刑。記者昨未聯繫上鎮長夫婦,不知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