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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雄╱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單親媽媽承諾國小兒子,月考成績前十名就送一輛腳踏車,結果兒子果然考了第十名,但她苦於卡債和不到兩萬元月薪的生活壓力,居然偷了一輛腳踏車送給兒子,前天被車主找到失車,報警抓人。這名母親向警方哀求:「我知道我錯了,給孩子一個不好的示範,能不能給我一次改過機會!」警方雖表同情,但仍依竊盜罪嫌移送。

 

不良示範
警方調查,嫌犯林筠煦(三十八歲,竊盜前科)與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兒子同住,平日靠她在旅館擔任櫃檯人員、不到兩萬元的月薪養家,還要償還卡債。

 

提不出購買證明被逮
林女向警方表示,上月學校月考前,她曾與兒子約定,「只要月考考到前十名,就送一輛腳踏車」,而兒子剛好考到第十名,但她身上沒錢,有天行經一棟大樓走廊下,發現一輛腳踏車沒有上鎖,便將腳踏車偷走。
警方表示,林女兒子上學時將腳踏車停在學校門口附近,前天被車主發現,車主詢問校方,查出腳踏車是林女的小孩在使用,要求林女出面說明,林女提不出購買證明,車主即報警處理。
林女向警方哀求:「為了完成對兒子的承諾,才會臨時起意行竊,我知道我錯了,給孩子一個不好的示範,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給兒女承諾量力而為
警方雖同情林女的處境,但只能依法移送,不過警員也留下自己的電話,勸說林女:「我們同事有不要的舊腳踏車,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打電話過來要,以後不要再偷腳踏車了。」林女一聽,感動地流下眼淚,表示:「我以後不會再偷了。」
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主任、教育心理學博士曹俊德表示:「父母要給兒女承諾時,一定要量力而為,林女的行為會為小朋友留下一個不良的模仿模式。」他建議,父母若不知如何跟兒女定承諾時,可找學校老師商議,了解孩子的需求,也不要「打腫臉充胖子」,應據實向小孩說明原委,讓小孩也能了解家庭的問題。

 

單親母偷車示意圖
林女為實現對兒子承諾,偷了一輛腳踏車送兒子騎,兒子上學時將車停在校門口附近,前天被車主發現,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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