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逆子丟母地上等死
螞蟻爬滿身 找法師超渡
2008年04月03日蘋果日報
【郭芷余、劉人瑋、丁牧群╱連線報導】高雄縣一名七旬重病老婦,因四子女不滿她長年拋夫棄子,兒子雖與她同住但對她不理不睬,去年八月老婦病重被社工送醫,兒子卻將她帶回家擺在客廳地板上等死,還離譜地請法師來準備誦經超渡。檢察官調查後,昨依遺棄罪將四名不孝子女起訴。
被遺棄婦人石蕭月娥(七十一歲)去年八月,三度在小兒子石金雄家中,被社工發現病重送醫,但兒子們三度把她接回家後,都把母親丟在客廳地板上等死。社工人員最後一次探視時,發現被害人身上有褥瘡、身體發出惡臭,還爬滿螞蟻,將她強制安置並接受治療至今。
身有褥瘡發出惡臭
高雄縣政府社會處處長吳麗雪昨說,老婦的子女都不照護她,骨瘦如柴,長了褥瘡,傷口上還爬滿螞蟻,「這些兒女真的很不孝!」
這件家庭悲劇發生在高雄縣阿蓮鄉,石蕭月娥在二十六年前喪夫,但她早在丈夫死前就拋棄丈夫、長女和三個兒子,和人同居在屏東縣萬巒鄉,她三年前中風後,由同居人送回阿蓮鄉和么兒同住。但三個住在阿蓮鄉的兒子對母親不理不睬,讓罹患心臟病、糖尿病、腦中風的她,只能由社福中心居家服務員照顧,三餐也由附近自助餐店張羅。
去年八月十三日,社工發現石蕭月娥病情惡化、無法言語、意識不清,將她緊急送醫,因家屬不辦住院手續,院方只好將她送回家,結果,她被兒子丟在客廳角落地板上等死,下方只有墊被和一塊薄木板,身上蓋一件薄被子。後來石蕭月娥又兩度被社工送醫,都被兒子領回擺在地上。
社工人員曾找來社會福利中心、鄉公所、村長介入協調,希望家屬出面照顧母親及辦理住院手續,但四子女都不理,連社工、警員前往處理時,大兒子石宗錄還作勢打罵社工,並嗆聲:「這是我們自家事,政府沒權管。」離譜的是,兒子將母親放在客廳地板上等死後,還找來法師準備誦經、超渡,至同月三十日才被安置就醫。高雄縣政府把四個不顧母親死活的子女移送法辦。
四子女遺棄罪起訴
高雄地檢署認為婦人四個子女,拒絕提供必要扶助和保護給無自救能力的母親,社工人員介入才讓老婦倖免於難,昨依《刑法》遺棄罪,將女兒潘石淑枝、長子石宗錄、次子石金坤、小兒子石金雄起訴。
石宗錄昨解釋母親那時已快往生,才把她接回來,「要死也要死在自己家中」。而一談起罹患重病的母親時,他就用台語大罵「丟臉」,因母親在他還小時就跟人家跑了,到處跟人相好,父親過世後,回來領了遺產又離開,「這些都是她自己得來的,我真的覺得有這個母親很丟臉。」
女兒潘石淑枝昨仍在萬巒鄉賣臭豆腐,她表示,母親中風前兩年由她抽空照顧,社工將母親送往安養院後才沒繼續照料,她埋怨三個弟弟不照顧母親,害她被牽連,「我嫁出去還照顧病母,反而兄弟都沒出力。」
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讓母親等死事件鬧得鄰里皆知,一名鄰居表示,幾年前老婦在門口跌倒,她試圖攙扶,卻被小兒子嗆聲:「這是我們家事,你不用管。」也有鄰居表示,婦人年輕時都不在家,母子感情很糟。
律師何叔孋說,不論父母是否善待子女,扶養父母都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若讓年老、病重父母處於無人照顧危險環境,子女會觸犯遺棄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若遺棄致死,更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依法都要再加重其刑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