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慧欲假釋 獲獄方同意
【侯柏青、郭芷余╱連線報導】十年前犯下王水溶屍案的清大女學生洪曉慧,入獄服刑十年後,日前第三度向監獄申請假釋終於成功,監獄方面雖已將此案提報法務部,但仍要由法務部假釋審議委員會討論,才能決定是否同意讓洪提前出獄。
需法務部開會討論
法務部官員私下表示,假釋案一次通過的可能性低。針對此案,準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態度保留只表示:「尊重專業」。
就讀清大研究所的洪曉慧,在一九九八年間,因學長男友曾煥泰,劈腿她的同學許嘉真,便殺了許嘉真還以王水溶屍。洪曉慧被判刑十八年確定後,須服刑到二○一四年,民事判須賠償許家兩千四百一十七萬元。
洪曉慧曾兩度向獄方提出假釋失敗,但上個月第三次申請,獄方據洪的獎懲紀錄、服刑態度等,同意其假釋申請,並將全案提報法務部審核,而法務部委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到被害人許家查訪後,日後也將邀集專家討論是否同意假釋。
高雄女監昨表示,洪曉慧承諾,當假釋出獄當天,會向社會大眾致歉,也希望許嘉真父母能原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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