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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中心╱台北報導】有「世紀貪污醜聞」之稱的扁家洗錢案,經特偵組八名檢察官全力偵辦207天,今天下午先偵結其中四大弊案: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龍潭購地及南港展覽館案,前總統陳水扁、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及扁珍獨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14名被告,都被依貪污、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並認定扁家已貪污約4億9242多萬元,創下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卸任元首涉貪被起訴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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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夫人 吳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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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則同步偵結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內容,起訴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等八名被告。同一時間,檢方把陳水扁從台北看守所提出來、移審到台北地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續押。但檢察總長陳聰明說:「因有其他案件要查,檢察官會向法官建議繼續羈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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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之子 陳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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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知法犯法且無悔意
下午三時半,陳聰明與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陳雲南表示:「陳前總統犯罪情節重大,不法所得為歷來最高,且犯後一再攻擊司法,並無悔意,以其擔任兩任中華民國總統,於就職時依《憲法》宣誓,『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所以,檢方建議法院以最嚴厲之刑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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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之妻 黃睿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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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大肆干政搜括財物
陳雲南並說:「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括財物,紊亂體制,敗壞官箴,請法院從重量刑。而陳致中、黃睿靚以直系血親共犯洗錢罪,本來得以減輕其刑,但兩人迄今未交代所掌控的海外資產,惡性不輕,也請法院從重量刑。其餘被告自白或配合偵辦或態度良好者,依法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
由於日前傳出可能求處扁珍30年或無期徒刑,特偵組為避免爭議昨未求刑。陳雲南解釋說,因法務部今年三月函文,要求檢察官在審判階段再向法官求刑,所以檢方未求刑。
首波起訴四大案,單犯罪事實,檢察官就寫了209頁。陳雲南指出,在國務機要費的部分,扁珍涉及共同詐領、侵占兩罪名,金額為1億400多萬元;另外,扁利用總統職權,以先租後購的方式,由政府收購達裕公司龍潭土地,納入竹科園區土地,珍則與白手套蔡銘哲、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共同收賄,此部分扁收賄1億元、珍600萬美元(約台幣1.98億元)。
吳淑珍還在2003、2004年間,透過蔡銘哲牽線,由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洩露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的評審委員名單,協助力麒前董事長、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取得前述標案,珍進而收受郭交付的9千多萬賄款。
首波偵結貪污約4.9億
首波偵結總計,扁家貪污共約4億9242萬餘元。由於另有企業行賄等多案尚未偵結,屆時扁家貪污金額將再暴增。
至於扁家海外洗錢,特偵組認定,扁珍與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基於共同犯意,透過兄嫂吳景茂夫婦及好友蔡美利家族成員,將相關犯罪所得匯出匯留海外隱匿。
特偵組從扁520卸任後開始辦國務費案,更在扁今年八月記者會坦承有選舉結餘款匯到海外後,特偵組全體總動員,向新加坡、瑞士等國尋求司法互助,同時策動郭銓慶轉任污點證人,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也出面自首,加上檢方在陳鎮慧家中,搜出事後偽造的國務機要費支出明細電腦檔案,使得案情急轉直下。
目前與扁案有關的共三人在押,包括阿扁、國安局前秘書長邱義仁,以及洩露洗錢情資給扁的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其他被告都已交保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