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陳肇敏錯了
陳水扁決定控告陳肇敏;陳表示不後悔說319槍擊案扁的腹傷不是在第一現場造成的。還說:「再問我一次,答案還是一樣」。陳部長錯了!倒不是錯在發言內容,而是錯在缺乏法律考量,以及忘記自己身分角色的態度。
不能隨口公開說
也許陳說的很對,但公開說這話需要非常充足的證據,不能自己推理、自己證明,否則要法律做什麼?要證據學做什麼?要檢察官、法官、律師、證據、證人、三審、程序正義……做什麼?
319案涉及社會內部撕裂的衝突性質,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版本,但不能隨口公開就說,因可能傷及被害人的名譽和社會和諧;一般民眾可以私下隨便說,但是部長當然不能,何況公開說;尤其國防部長知曉很多機密,予人權威內幕的誤導和錯覺。陳部長應該道歉,並謹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