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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哲欣、吳家翔、張麗娜╱台北報導】已送立法院審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提案增訂「民代免責條款」,民代基於問政蒐集個人資料時,可免除向當事人告知。民進黨痛批此舉「假問政之名,行損害民眾隱私權之實」,學者憂心立委職權擴張,恐將濫權。法務部長王清峰語帶保留說,在民代問政權與保護個人隱私間如何求取平衡,還得再討論。
侵犯隱私
根據政院版《個資法》修正草案,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規定蒐集個人資料時,應在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資料來源與蒐集目的,但學術機構基於研究目的,或大眾傳播媒體基於報導目的,可不必向當事人告知。
王清峰:再討論
謝國樑則提案增列,民代基於問政目的所蒐集的資料,也可免於告知義務。換句話說,立委如果為了質詢,向第三者蒐集某人的個人資料,當事人可能不知情。此舉引發侵害民眾隱私權爭議。
王清峰昨在立院備詢時強調,民代問政權與保護個人隱私間如何求取平衡,還得再與幕僚討論。法務部政次黃世銘昨早的立場與藍委立場較一致,認為這項修正重點並非立委有權查他人個資,而是讓資料用於問政時,可免除事前告知義務,但昨晚他把話縮回去,指以部長發言為準。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質疑,立委已享言論免責權,若連蒐集個資也可不告知,「權力擴張到這麼大,那還得了!」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認為,一下子給立委這麼大的權力,「恐怕真有濫用情況發生。」
綠委轟踐踏人權
謝國樑昨澄清,提案並未增加立委調閱機密資料的特權,只是揭弊前不必事前告知當事人,但立委仍應自負揭弊的道德與法律責任。謝舉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到韓國濟洲島賭博照片為例,反問若揭弊要通知當事人,「還揭什麼弊?」
藍委呂學樟認為,立委問政本來就不可能問當事人意見,而當事人得知後也不可能答應立委揭發自己的醜事,「政院版的《個資法》修正案,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痛批這是「假問政之名,行損害民眾隱私權之實」。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指這是踐踏人權的退步立法。黃偉哲則說,立委揭弊,至少要做到對當事人事後告知,這是對基本人權的保障,「但立委有言論免責權,事前告知,基本上對立委問政不會有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