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柏青、黃敬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調查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是否把洗錢案公文交給前總統陳水扁案,傳出葉盛茂聲稱今年2月把公文交給扁時,有第三人在場。媒體昨更點名,這個第三人可能就是國安局前局長許惠祐,以及行政院前副秘書長邱義仁。
扁家洗錢追擊
邱義仁先前已因巴紐案被調查,也曾就扁家洗錢案到特偵組作證,針對自己又被點名捲入葉盛茂隱匿公文案,他昨天氣憤地說:「胡說八道。」許惠祐也否認在場。
要檢調閱扁會客紀錄
檢方前天開庭時,陳水扁堅稱今年2月葉盛茂交付的,是情資而非公文,檢方當庭秀出在葉盛茂家中查扣的洗錢案公文影本給扁看,要扁仔細看看公文的格式、官防,確認是不是葉聲稱交付的「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公文,扁看完後表示不是同一份。
由於扁、葉的說法南轅北轍,檢方已慎重考慮對兩人進行測謊,再根據測謊結果突破兩人心防,釐清誰在說謊。由於葉盛茂曾任調查局長,檢方將來若決定進行測謊,將由刑事警察局來執行。
據了解,葉盛茂前天接受檢方偵訊時,堅稱今年2月時,到總統府把公文交給扁外,也於8月15日到扁辦和扁會面時,當面詢問扁公文的下落,扁還對他說「公文已經找不到了」,而兩次會面時,都有其他人在場,也知道此事,葉盛茂因此要求檢方調閱總統府及扁辦的會客紀錄。而昨天《中國時報》也報導,這個第三人可能就是前國安局長許惠祐,檢方也可能傳訊他到案說明。
許稱法律規定不允許
對此,檢方昨天表示,庭訊中應無提及許惠祐,但不證實是否提及第三人,以及全案除陳水扁外,是否還有其他人被列為證人,只強調,尚未發出其他證人傳票。而葉盛茂昨天接受電話訪問時只說:「個案的部分,現在不方便回答。」
許惠祐昨強調當時並不在場,還反問記者:「我怎麼可能會在場。」許惠祐強調,法律規定,國安局是全國的情報統籌單位,國安局長從來就不會、也不可能單獨和調查局長一起面報總統。
國安局也發表聲明,「國安局長與調查局長不會同時面見總統,媒體報導並非事實。」國安官員私下也表示,「就算要邀功或密報,葉盛茂也不會找許惠祐一起跟阿扁報告吧」。
仍須證明是正式公文
針對此案扁、葉各說各話,案子該怎麼辦下去?律師張景源分析:「此案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葉盛茂究竟拿給扁的,到底是情資還是公文,葉盛茂若拿不出證據,證明拿給扁的是公文,測謊可能就是檢察官的最後一招,但測謊的證據力很低,只能參考,不能當作法庭唯一證據。」
張景源解釋,若真有第三人在場,重點就是取得第三人的證詞,但即使第三人作出對葉有利的供詞,檢察官也得證明葉交出的就是調查局的正式公文,否則還是沒有證據足以將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