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柏青、呂志明、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開庭偵訊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情資、公文案,破天荒在同一偵查庭中,讓前總統陳水扁和葉盛茂對質,成為首位與被告對質的卸任元首。兩人說法和他們之前記者會內容大致相同,但檢方當庭要求原是被告的葉盛茂,以證人身分在偵訊筆錄上具結,顯示扁已被列為此案調查對象,且涉嫌隱匿公文程度升高。
扁家洗錢追擊
檢方透露,若將來案情無法突破,不排除對扁、葉進行測謊;但考量葉盛茂曾任調查局長,會指示由刑事警察局執行測謊。
扁出庭見葉點頭示意
承辦此案主任檢察官郭永發,昨天上午9時30分先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葉盛茂,針對他供詞中疑點,再於11時以他字案證人身分偵訊扁,兩人雖並未同時站上證人席,但檢方訊問方式已形同對質。
葉盛茂首先於上午9時許和律師到地檢署報到,他告訴媒體:「我今天是來應訊的,我想我會坦然面對,並且據實陳述、充分配合。」
據了解,葉盛茂說法大致和他先前開記者會內容相同,他告訴檢方,去年1月,他把扁嫂吳淑珍在英屬澤西島資產情資告訴扁,今年1月,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接獲艾格蒙組織,呈報扁媳黃睿靚在瑞士開戶情資後,他指示部屬製成「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極機密公文,並將艾格蒙資料列為附件。
葉盛茂說,今年2月將這份公文利用進總統府向扁例行報告機會,當面交給扁,8月15日,他到扁辦當面向扁求證公文下落,扁竟說「公文不見了」。
葉盛茂偵訊工作即將結束時,陳水扁由隨扈陪同進入地檢署,扁進入偵查庭看見自己提拔的葉盛茂坐在椅上,只對他點頭示意。
扁若偽證最重囚7年
檢方要葉盛茂坐到後面並開始偵訊扁。檢方問:「如果今天請你作證,會不會導致你說出自己或親戚的犯罪行為,如果有的話,你可以選擇不要作證,沒有的話,請你作證朗讀結文。」扁答:「沒有。」郭永發還告誡扁,具結後就是證人,如果虛偽陳述,就有偽證的刑事責任,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永發為確保庭訊內容保密,除書記官外,僅同意葉盛茂、其律師杜英達及扁留在偵查庭內,連負責秩序的法警都被隔離庭外。庭訊結束後,檢方特別交代扁、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勿將庭訊內容告訴媒體。
中午12時許庭訊結束,陳水扁、葉盛茂先後離開偵查庭,扁氣色不佳、略顯疲倦,他告訴記者:「檢察官特別交代,所有偵訊內容都列為機密,要我們在場的當事人、證人跟律師,都不得對外公開,謝謝大家。」說完就轉身離開。葉盛茂也告訴記者:「庭訊內容,郭主任特別交代必須保密,所以我也沒有辦法多說。」
特偵組將大規模約談
針對檢方表示不排除讓扁、葉測謊,曾任檢察官的孫治平律師認為,當案子沒有科學證據,而兩造當事人又各執一詞,到底誰事誰非,利用測謊「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因測謊結果不能當成唯一證據,因此測謊外,仍有其他具體事證。
至於葉盛茂先前隱匿黃睿靚情資公文部分被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決定本月15日上午首度開庭,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將不公開審理,法官要先與檢、辯雙方確認審理內容是否涉及國家機密。
審判長李英豪說:「法院已發文給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詢問當時將洗錢案公文核定為機密的原因,才能進一步確定當時的核定是否違法,以及現在是否仍然是機密。」若合議庭未來裁定洗錢公文仍屬國家機密,此案將不公開審理。
為追查扁家族洗錢案,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與檢察官朱朝亮等6人,到金管會開會討論加速銀行查帳事宜,特偵組預備近日再發動大規模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