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的罪孽深重行徑,固讓綠營支持者痛心疾首,而一旁看戲的國民黨不知哀矜勿喜,卻在那裡說三道四,令人搖頭。而像此正在司法偵辦中的案子,是否須羈押扁,哪輪到立委講話(連監察院長也附和),難道立法、監察機關能指揮司法辦案?簡直沒有分寸;妙的是,國民黨中央居然呼籲綠營停辦「嗆馬政府」活動(況此亦非民進黨主辦),挾「民意」自重,擺出一副「威權」的架子,未免有點得意忘形,實在讓人看不下去。
殊不知國民黨還是此案的幫兇,連續八年居國會的多數,竟把陽光八法案擱置不管,只有在選舉之時,拿出來擺擺樣子騙選票,而馬英九於三年前競選黨主席時,猶誓言決予實現(還說將「黨產歸零」,走出歷史),也就是要將一切攤在陽光下,給國人感覺國民黨不一樣了。
阿扁知法玩法
結果到了今年,國民黨又佔國會3/4席次,依然故我,上會期只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和遊說法案,獨對關鍵性廉政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國民黨黨產)、公布「呆帳大戶」的《銀行法》第48條修正草案等,均付闕如。若依現在《懲治貪污條例》,知法玩法如阿扁者,豈有不懂脫罪之理?難道國人不會把這帳記在國民黨頭上?
其實造成今天政局的亂象和貪腐橫行,國民黨也要負很大責任,至少在野期間是掌控國會的多數政黨,自可發揮其制衡作用,而立法院一個會期就要花掉21億人民血汗錢,所謂「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但何曾見其發揮職責上應有的功能,及認真檢討反省?如果國民黨真要脫胎換骨,當時就應通過陽光八法,並仿香港廉政公署模式,成立獨立機關及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雷厲風行,相信這些年不致有那麼多層出不窮的貪瀆弊案,即便阿扁執政亦會有所約制,更不敢如此囂張的貪贓枉法,造成國家的不幸!
力行陽光法案
有國民黨高官說,是綠營支持者寵壞了阿扁,即使「肚子扁扁,也要挺阿扁」,視其為偶像,致縱容阿扁作惡多端;殊不知挺台灣的支持者,並非是民進黨或台聯黨員或台獨聯盟成員,他們會支持阿扁,無疑亦是長期反「黨國體制」專制使然,因為阿扁敢衝撞腐舊的黑金體制,自易變成時勢造英雄的人物,然亦成了支持者的盲點,不知阿扁竟敢利欲薰心,膽大妄為,造成如此不堪的悲劇,無怪蔡英文會感慨地說:「民進黨以後沒有英雄,也不會有權力核心!」算是一種療傷止痛的慰藉。然而惟有力行陽光法案的民主制度,才能使台灣政壇激濁揚清。
換言之,今天的國民黨仍在搞違逆時潮的偶像崇拜,從兩蔣到馬迷,甚至前一陣子監察院的「王聖人」云云,還以此津津樂道,此與綠營支持的扁迷年代,不過五十步笑百步,今夕何夕,連中國在鄧小平後都不搞偶像崇拜,台灣難道還要玩不堪入目的偶像連續劇嗎?如果選民不能覺悟自己才是真正的「主人」,任由「惡僕」亂整,讓他們繼續掏空台灣,那才教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