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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明、徐銘穗╱台北報導】台北縣一所知名國中的學務主任,疑家人車禍、急需用錢,竟偽造學生簽名,侵佔三個學期、近六十萬元獎學金,讓一千兩百人次的學生領不到錢,因新任註冊組長重新發放獎金,才揭開學務主任中飽私囊行為,師生直呼:「太誇張了!」該主任上周向地檢署投案,校方也開教評會停聘,校長則寄信向學生和家長道歉。
中飽私囊
涉嫌侵吞學生獎學金的王祥鳳(約三十歲)原為永和國中學務主任,她之前在該校任註冊組長,承辦學校獎學金發放作業,她於九十五學年度順利甄選上國中主任;校長侯全利表示,王祥鳳未婚,平時表現優異、教學認真,短短幾年就考取國中主任資格,因弟弟發生嚴重車禍,需要大筆醫藥費,才會鑄成大錯。
校方:畢業也補發
永和國中已有三個學期未發獎學金,今年度因人事調整,新任註冊組長依學校編列的預算重新發放獎學金,每班學期總成績前三名者可獲得五百元,此舉卻讓其他教師和家長發現之前有三個學期未發放獎學金,即向校方反映。
學校調查發現,王祥鳳擔任註冊組長期間,竟偽造學生簽名,將一千兩百人次、近六十萬元的獎學金中飽私囊。
侯全利表示,接獲教師反映後,校方即展開調查,多次勸說後王祥鳳坦承犯行,王並於上周四到地檢署投案,校方除通報北縣教育局,也立即召開教評會決議停聘,侯全利親自寫信說明事件經過並坦承行政疏失,盼能取得學生與家長原諒。至於未領到獎學金的學生,即便畢業、升學,校方會透過管道補發。
駐區督學劉明超說,這是北縣首次發生教師盜領獎學金,校方已在三天內完成懲處程序,因該師明顯涉及違反《教師法》,學校教評會做出停聘處分,校長也因監督不力自請處分。至於獎學金遭盜領三個學期未被發現,劉明超認為,學校行政作業層層分工,僅負責業務的教師比較清楚,加上成績結算與發放獎學金都在期末及開學,較易發生疏忽。
學者批管理有疏失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認為,老師侵佔學生獎學金有違師道,不只要深切反省,應該要跟家長和學生道歉;而校方未仔細查核,管理上有嚴重疏失,也該一併檢討。
王祥鳳小檔案
年齡:約30歲
經歷:永和國中學務主任、永和國中註冊組組長
婚姻狀況:未婚
資料來源:台北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