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茂承認他把兩份有關洗錢的公文正本親自交給阿扁,希望陳水扁基於總統的尊嚴做適當的處理。他口氣誠懇,但避重就輕,其所引起的疑問遠比回答的還多,基本上這是一個假面告白。
假設他所說的都是事實,葉盛茂仍然犯了無法自圓其說的錯誤。第一,他為何要把公文正本和附件交給阿扁?第二,為何未依正當作業程序,以書面呈報檢察總長?光這兩者,他就嚴重違反調查局內部紀律。
錯誤百出難圓其說
他說在大選前夕,擔心此事曝光的政治衝擊,即使此說成立,為何在大選後卻未作任何補救措施?他的部屬至少提醒三次,他都說已交給總長了,現在他說忙得忘掉了,根本在說謊。如果他想補救的話,他有許多時間可向馬英九或現任局長告知此事。
阿扁說今年元月才從吳淑珍口中得知此事,原來這是葉盛茂告訴他的,阿扁的說謊又被抓包。阿扁說葉盛茂所送上來的情資不是公文,所以沒有保存,更是謊言。公文書有許多種,報告也有許多方式,這件公文上面蓋上「極機密」,而且是由洗錢防制中心備文交給局長,如果這不算是公文,那麼間諜罪的定義也要改寫了。
調查局淪權力工具
葉盛茂口口聲聲說這份文件只是情資。所謂情資是指未經鑑定,未經證實,不能運用的資料。但這份資料是經過國際權威調查機構正式送來的,其可靠性不容置疑,這是偵查犯罪的有力證據,但葉盛茂卻把它交給犯罪當事人,就是因為當事人貴為總統,這件事更加無法原諒,因他把個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調查局反而淪為個人的權力工具。
情治首長定期與總統單獨見面,每人都直接向他負責,總統變成不必負責任的情報頭子,情治機關缺乏協調指揮,沒有任何監督與制衡機制,調查局國家化或情報國家化根本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