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弄丟檢舉檔案 竟不告知
民眾揪2000件違規 只得43件獎金 公務員失職
2009年03月24日蘋果日報
黃先生前年4月起陸續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民眾亂丟菸蒂,共檢舉2000多件,直到今年初才領到43件檢舉獎金2萬多元,懷疑環保局吃案。高雄市環保局第六科表示,因電腦中毒,造成部分黃先生的檢舉案遺失,已請他再提供備份資料以便告發。學者專家表示,環保局遺失檢舉案未主動告知檢舉人,是公務員嚴重失職,內部應懲處。報導、攝影╱蕭松齡
黃先生表示,依「高雄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辦法」規定,只要檢舉案件裁罰成功,檢舉人可獲得罰款的35%做為獎金。前年4月開始,他用錄影機拍駕駛人亂丟菸蒂畫面,平均每月彙集一次向環保局檢舉,兩年來共檢舉2000多件,但直到今年初都未收到獎金。
稱電腦中毒才遺失
1月中旬黃先生親自到高雄市環保局查詢,承辦人員告知因前年底公務電腦中毒,遺失了黃先生前年4月至前年11月約1000多件檢舉案的電腦檔案,加上去年的檢舉案還在執行中未結案,初估目前僅4、50件檢舉案可獲得獎金。事後環保局也發給黃先生2萬多元獎金。他抱怨:「實在很離譜,檢舉案竟然不見了,也未告知檢舉人,根本是吃案。」
對此,高雄市環保局第六科科長董文傑表示,施姓承辦人員遺失黃先生檢舉案的電腦檔案,又未主動通知檢舉人,「作業有疏失」,除會進行內部懲處外,已請黃先生重新補件,並以專案盡速告發違規人。黃先生則說,願意重新提供檢舉資料,也希望環保局盡快處理。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陳朝建表示,公務人員接受人民依法檢舉的違規案,且此種檢舉案可獲檢舉獎金,承辦人員卻未主動通知檢舉人檔案已遺失,「根本是嚴重失職」,檢舉人因此造成利益(檢舉獎金)受損,可聲請國賠。
律師:內部應懲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指出,高市環保局承辦人員是因電腦中毒造成檔案遺失,非故意,應不致構成重大違法,但行政疏失及內部懲處仍不可免,而檢舉人也可透過行政訴願或行政訴訟來請求檢舉獎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檢舉亂丟垃圾注意事項
˙獎金是罰款(1500元至6000元)的20~35%不等,各縣市環保局規定不一
˙要拍照存證,最好用錄影,並錄製成光碟
˙須註明違規時間、地點、車牌,或違規人的身分
˙受理機關須在兩個月內回覆是否受理及受理情況
˙未收到主管機關的受理回覆,可主動追蹤,或向政風單位陳情
資料來源:高雄市環保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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