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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票擺烏龍 害警吃官司
2009年03月11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洪振生╱高雄報導】男子廖蘭忠前年因案繳納罰金執行完畢,仍被屏檢執行科簽發拘票指揮警員陳照榮拘提他到案,廖男控警員妨害自由,搞烏龍的屏東地檢署卻將陳起訴。高雄高分院昨審結認定屏檢疏失未撤銷拘票,陳男奉命執行,獲判無罪。
二審仍獲判無罪
陳照榮昨泰然地說:「我就知道沒罪。」但對屏檢搞烏龍則低調不願評論。民間司改會常務執委高涌誠表說,若屏檢明知是自己疏忽,還起訴奉命執行的警察,「一連串烏龍太離譜,法務部應追究執行檢察官跟起訴檢察官的責任。」
判決指出,屏東縣內埔派出所警員陳照榮去年一月十九日持拘票,前往廖的住處執行拘提。解送途中廖說他已繳納罰金,並出示收據,陳因無法確認收據真偽,仍將廖帶到地檢署確認,隨後廖獲釋,陳卻被控告並被檢察官何克昌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屏檢還上訴二審,但二審仍判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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