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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溺水案,結果竟是逼債致死,為胡榮城案大翻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劉順寬說,當初是因為心中有個罣礙(罣音同掛,罣礙是佛教用語,指心中有掛念),無法獲得解答,才會設法突破,終能讓死者沉冤得雪。劉順寬強調:「我每次簽結案子前都會再看一次卷宗,想想是否對得起自己?是否符合大眾對司法正義的期待?」
剝開犯罪外衣才有公理
劉順寬是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律師,後來他覺得律師雖能幫特定民眾服務,但無法達到為人群服務的極大化,因此五年前報考司法官,結訓後分派到台南地檢署服務至今。
劉順寬說, 因為他有擔任律師的經驗,所以辦案時除了檢警偵查的角度,也會揣測犯罪者心態,設法完備所有證據,讓被告心服口服。他說,犯罪者會以各種方式包裹犯罪的動機和真相,辦案者須層層分析、觀察,找出不合理處,就像相驗屍體,有人是家屬沒意見就發還,也有人會跟法醫討論,設法找出蛛絲馬跡,「若執法者沒有剝開隱藏犯罪的外衣,犯罪者很容易逍遙法外,社會公理就難以彰顯。」
劉順寬前年三月偵辦國道襲警殺人案,因為警方情資有誤,導致案發時抓錯人,當時他坦然面對錯誤,對外向社會道歉,對內則鼓勵警方再接再厲,後來終於破案。劉順寬認為有無能力破案,最重要是要看自己的決心。
◎記者辛啟松
劉順寬
36歲
現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
學歷:輔大法律系畢業
經歷:司法官四十五期結訓、律師
家庭:家庭已婚,育有兩子
曾辦案件:高速公路國道八隊警察攔檢時遭歹徒搶槍案
辦案座右銘:法律追求的不只是公平正義,而是人類福祉的極大化
※資料來源:劉順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