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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車被撞毀 可索償二手價
2009年02月12日蘋果日報
讀者研究生問:
我被一家物流公司的貨櫃車撞上,車全毀、人輕傷,事後鑑定肇事責任對方須全責賠償,但駕駛跟其公司都不出面,對方保險公司也只願賠兩萬。
後來調解時,我出示與愛車相同年份及排氣量車款的二手車報價,都在十一、十二萬左右,另有醫療單據近一萬元、計程車資三千餘元,於是向對方求償十六萬元,但對方還是不願賠。我的車目前修車估價要三十三萬以上,如果上法院,求償多少才合理?
律師廖芳萱答:
汽車部分,因該車年份已高,若依《民法》「回復原狀」求償,不可能拿到三十三萬修車費,頂多能拿到兩、三萬元,建議車主不如請求「減少價額」,以車輛全毀事故後已無價值,要求對方賠償車子因事故減少的價格,也就是二手車價十一萬元左右。
願賠十萬建議和解
至於醫療費用,只要能證明是車禍就醫所需就可求償;計程車資若能證明也是因車禍而有的支出,也可求償;讀者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但法官會依傷勢及雙方經濟狀況來決定賠償金額,若只是輕傷,求償數千元到兩萬元以內都算合理。
讀者求償十六萬元還算合理,但考量對方經濟及日後訴訟繁瑣費時,對方若願意賠償十萬元左右,建議都可以和解。提醒讀者,求償對象除肇事者外,也可一併向也有連帶賠償責任的物流公司索賠。
◎記者蔣永佑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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