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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兒童局宣布1月1日開辦「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自付健保費」,但彰化縣陳小姐反映,直到1月6日員林鎮公所仍不受理。記者抽測多縣市鄉鎮公所,竟有半數以上回應「公文沒來,無法辦理」。對此,兒童局表示,去年7月曾與縣市協商,會再聯繫各縣市政府,要求轄下鄉鎮公所開辦。公行學者表示,此事凸顯中央與地方溝通不良,應檢討改善。投訴組
陳小姐說,因丈夫做生意失敗,全家生活困苦,去年底看新聞得知,中低收入戶18歲以下兒童可獲健保費補助,上月31日向員林鎮公所查詢,公所卻說「公文還沒來,不能辦理」。1月6日她再詢問,又被告知還要再等,讓她質疑政府騙人,「做不到就別說,畫這樣一個大餅,說的比唱的好聽!」
1月8日,記者以民眾身分測試,包括新竹縣新豐鄉、苗栗縣造橋鄉、彰化縣員林鎮、雲林縣二崙鄉、嘉義縣梅山鄉、台南縣新營市、台東縣鹿野鄉7個公所,均回應「公文還沒來,不能辦理。」甚至笑稱「新聞永遠比公文快。」新營市公所最誇張,竟要記者「過半個月後再來試試看!」另外,問到已開辦則有台北市松山區、台北縣泰山鄉、桃園縣蘆竹鄉、高雄市前鎮區共4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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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兒童局遭投訴,元旦開辦的新政策,承辦的鄉鎮公所未如期開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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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局:已督促開辦
內政部兒童局長簡慧娟表示,這項補助是既有政策,過去補助對象為3歲以下兒童,今年擴大至18歲以下d可適用,過去都由鄉鎮公所辦理,且去年7月曾多次和縣市政府協商預做準備,目前局方已緊急聯繫各縣市政府,要求督促下轄公所全面開辦。
「中央地方溝通不良」
但縣市政府社政單位也有怨言,彰化縣社會處婦幼科長黃麗絹、台南縣社會處社福科長王美珠、嘉義縣社會處婦幼科長李朔均表示,雖然去年曾開會商討,但中央直到去年12月31日才通過實施辦法,且立即發布新聞稿,縣市還要依母法訂實施計劃,才能發文給公所,根本來不及在元旦開辦。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林寶安批評,公所、縣府、兒童局不同調,顯見兒童局與地方政府溝通不足,兒童局理應先確認地方單位配合進度,若來不及按時開辦也應公告,不應害民眾白跑。另外,鄉鎮公所態度應更積極謹慎,「要民眾過半個月再來,太誇張!」
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辦法
●洽辦單位:兒童及少年(18歲以下)戶籍所在地公所
●所須文件:全戶戶籍謄本、財稅所得資料、兵役或在學證明
●經濟條件:因各縣市規定不盡相同,可洽各縣市鄉鎮區公所、縣市社會局處或內政部兒童局查詢www.cbi.gov.tw
●補助內容:審核通過,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健保費全額補助
●開辦時間:即日起開始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