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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高三女學生李淑君前年五月上課時,與老師外出布置校慶場地,過程中,十七歲葉姓女同學借機車載李女要幫老師拿東西,但葉女無照又不諳機車性能,撞上護欄害李女摔落六公尺深的排水引道慘死。李女父母求償三百二十萬餘元,法官判葉女與父親賠一百七十一萬餘元,學校無責免賠。
不捨愛女
李女母親吳秀珠得知判決後痛哭說,「學校沒責任嗎?」並數落校方善後沒有誠意。李母還說:「希望女兒在另外一個世界會好一點,不要繼續受苦」,她把大學准考證燒給女兒,叮嚀女兒記得去考試一圓念大學的夢想,「如果她有念,今年應該大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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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君的母親想起女兒遭遇不斷落淚,為圓女兒大學夢,還曾燒准考證給她。黃哲民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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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闖禍後裁定訓誡
中華高中校長汴紹莊受訪稱很想圓滿解決,強調「人死不能復生,就是用錢來解決嘛,他們(李女父母)要的就是這個啊」,反批家長漫天要價,學校僅道義責任,「按判決,我不用付也沒關係啊!」李母哽咽反駁,指最初僅求償一百萬元,「這樣很多嗎?」葉女則被少年法庭裁定訓誡與假日生活輔導。
前年五月五日下午一時許,葉女、李女與部分同學,跟兩位老師到校外河濱公園布置跑歩場地,十七歲的葉女擅自借來機車,載李女要到比賽終點幫老師拿東西,結果撞上護欄,兩女沒戴安全帽,坐後座的李女彈飛摔落六公尺深的排水引道,頭部重創死亡。
不知僅2年求償期限
李母要求問兩位老師事發過程被拒,控告老師涉嫌過失致死,但檢方認定老師沒叫葉女去借車騎車不起訴,她只好相信校方所說的善後誠意,不過校方卻只肯出五十萬元,還反悔未代付喪葬費,雙方調解失敗後,李母不知依法只有兩年求償期限,今年七月才對校方及老師追加民事求償。
但法官認定李母提告已逾期兩個月,加上老師沒過失責任,判校方與老師不必賠,只有原本就被告的葉女及其父親,要賠一百七十一萬餘元。李母認為葉父當初就說沒錢賠,她也不知葉父人在哪,法官這樣判他難以接受。
車禍摔死示意圖
葉姓女同學騎機車載李淑君,過彎不慎撞上護欄,李女彈落6公尺深、乾涸的排水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