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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到案書貼門口 竟寫「涉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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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於:2008-12-24 |
【投訴組╱台北報導】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警員,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大廈四處張貼自製非正式的到案說明通知書,因內容直接寫明其涉嫌傷害及家暴,附近鄰居輕易可見,他氣得大罵,「法院還沒判決我有罪,警員太離譜了!」對此,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坦承疏失,已懲處失職警員。律師表示,警員的做法損及名譽,民眾可...... 詳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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