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男子為挽回分手女友,上周四深夜侵入前女友住處,以電線綑綁其手腳,再用剪刀剪開她的衣褲強拍裸照;警方獲報趕往現場,請被害女子佯裝復合為由,打電話將男子騙回來將他逮捕。不料,被害女子發現對方愛她太深才犯案,請求警方撤銷告訴,但因強盜屬公訴罪,警方仍依法將男子移送地檢署偵辦。
先持利剪毀損衣褲
警方調查,侯姓嫌犯(27歲)與陳姓女被害人(24歲)為大學的學長學妹,畢業後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日久生情成為男女朋友;但兩人日前協議分手,侯嫌卻仍深愛陳女,發現陳女結交新歡後,才以激烈手段想挽回女友。
警方表示,侯嫌分手後未歸還女友租屋處鑰匙,上周四晚上10時許,他開門進入陳女租屋處,打電話要陳女返家談判;不料陳女一踏進家門,就遭侯嫌以電線綑綁手腳,並以剪刀剪開衣褲,拿出手機強拍陳女裸照,離去前還搶走她的二支手機。
陳女掙脫後透過友人報案,警方趕抵時先安撫陳女,再請陳女打電話給侯嫌,佯稱願意復合,誘騙侯嫌返回陳女租屋處,順利將侯嫌逮捕。不料,陳女得知侯嫌因愛得太深才以激烈手段欲挽回她的心,竟原諒侯嫌,求警方撤銷告訴,警員雖表同情,但礙於強盜屬公訴罪,仍依法究辦。
強拍裸照示意圖
侯男為了挽回戀情,侵入前女友住處後,以電線綑綁女方手腳,再用剪刀剪破她的衣褲、強拍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