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豐╱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陳姓男子,十年前投保三商美邦人壽防癌險,三年前發現罹患扁桃腺癌,日前進住安寧病房,上周六去世。三商美邦人壽認為安寧病房並無醫療行為而不予理賠,家屬昨抨擊三商美邦唯利是圖;三商美邦則回應說,該公司保單去年九月起才將安寧病房納入理賠。高雄市政府消保官黃崇傑說,不論就《消保法》或《保險法》來看,三商美邦都應理賠這筆近十七萬元的安寧病房費用。
陳先生遺孀昨由市議員王齡嬌陪同舉行記者會,控訴三商美邦不理賠安寧病房,並指陳先生死前得知此事,上周二還交代家人要開記者會控訴三商美邦唯利是圖。
公會已決議納理賠
曾任安寧病房醫師的啟華基金會執行長許禮安表示,保險公會四年前就決議安寧病房納入理賠,法院去年也有判決主張保單若未規定是否理賠安寧病房費用,應該理賠。
保險公會表示,該公會四年前針對安寧病房是否納入理賠的決議是:若保單未明文規定是否理賠,應朝有利消費者方向解釋;但若有明文規定,就依合約行事;而各家公司產品不同,還得視個案合約認定。
三商美邦高雄服務中心協理楊益正說,陳先生十年前購買的保單未載明納入安寧病房,該公司保單去年開始納入安寧病房理賠,兩者的保險費率結構不同,該公司是依約行事。
保險權益自保之道
.事前與保險顧問詳述自身需求,確認保單理賠內容是否已涵括
.熟知保單內容,尤其是申請理賠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
.保險理賠有爭議,可向各縣市消保官、消基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要求調解
.理賠爭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告訴,爭取救濟賠償
資料來源:律師黃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