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銘穗╱台北報導】北縣一家違法經營安親業務的私立托兒所,接連遭離職老師指控工作契約過於嚴苛,若有學生流失、門口有攤販等情形,即扣薪百元至千元,一名女老師找不到所長請病假,竟被視同曠職索賠二十多萬元,她罵:「離譜,實在欺人太甚!」
欺人太甚
台北縣社會局清查登記資料,發現被指控的「伊頓托兒所」位在永和市民權路,只能招收零到六歲的幼兒,卻開設安親班、才藝班,違法招收國小學童,社會局將限期改善,否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六到三十萬元。縣議員廖筱清則痛斥:「根本是在剝削老師的血汗錢!」她將要求縣府嚴加控管。
女有憂鬱傾向
已離職的林姓女老師說,所有老師都被要求簽下契約,內容有「須工作滿一年,否則罰十萬元及三個月薪水」等規範,工作後才發現還有更多嚴苛規定,她沒及時趕走門口賣豆花的阿伯,遭扣薪水一千元,教室白板筆沒水扣一百元,流失一名學生扣三百元。
林姓女老師表示,她生病發燒找不到所長請假,擔心背負曠職罪名,父母連續兩天到托兒所代請假,也找不到人,結果被視同曠職三天,隨即收到存證信函索賠二十萬元。林父心疼地說:「女兒因過度恐懼已有憂鬱傾向,半夜常莫名哭泣。」
離職仍受迫害
《蘋果》調查,另名老師前年離職後,違反不得在托兒所半徑一公里內從事相關工作,遭求償五十五萬元,歷經近一年訴訟,托兒所被判敗訴。對於種種指控,托兒所許姓行政人員面對記者電話對質時,僅表示吳所長不在,「一切依契約規範」,不願回應問題。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陳淑貞說,托兒所不願簽收假單,有故意造成老師違約可能,依「勞工請假規則」,事後能檢具相關證明請假。她建議受害女老師可向勞工局申請協調與法律諮詢。
勞工保障權益注意事項
求職期間︰
.面試前可先上網搜查公司資料
.簽工作契約時,應查閱內容
.如工作契約過於嚴苛,應拒絕簽立
在職期間︰
.留意公司是否有扣薪等內規
.如認為規定不合理,可向勞工局反應
資料來源︰台北縣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