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圖姦醉女 辯只看內褲
2008年06月04日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宋俊權大白天載到酒醉妙齡女子,見她躺平後座昏睡,把車開往偏僻處,鑽進後座跨壓女子身上,還將她短褲下拉、上衣掀開,意圖姦淫,後因女子驚醒作罷。宋男被捕辯稱只是好奇想看她內褲顏色,法官斥為胡扯,判他民事部分應賠償被害人七十七萬多元。
民事判賠77萬元
四十六歲的宋男刑案二審被依乘機性交未遂重判一年八月入獄,始終否認企圖趁機強姦,推稱僅拉開她短褲拉鍊看見淺藍色內褲。女子反駁稱驚醒時上衣被掀到胸口處、短褲被褪到大腿處。
宋男前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八時許,在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前搭載已酒醉的二十多歲美貌女子到板橋市,女子躺平補眠,宋男索性開到偏僻處,正打算淫辱時,女子醒來求饒而作罷。
法官指宋男身高一七三公分、體重七十二公斤,不可能只是蹲在一千六百西西轎車後座腳踏板偷看她內褲,應如被害人描述,將左腳跨壓她大腿、右腳半跪於腳踏板準備性侵,因此判他民事部分應賠償被害人七十七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