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屏東賽嘉航空公園四年前,發生十五歲國中生王浚賓由教練帶飛玩飛行傘,但腿部安全扣環沒扣好而從一百公尺高處摔落,全身多處骨折、內臟破裂死亡。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僱用教練的賽嘉飛行協會及提供場地的賽嘉社區發展協會,須賠償王家一百八十八萬餘元確定。
王浚賓父親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判決結果已不重要,最令我難以接受的是,業者至今未曾向兒子燒香道歉。」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楊順發則說:「協會是非營利性質組織,經費來源都是靠政府補助,突然判賠這麼多錢,根本籌不出來。」
未仔細檢查配備
王浚賓是二○○四年八月八日,與親戚到屏東三地門鄉知名的賽嘉航空公園玩,王生付一千元體驗飛行傘,但現場負責人員羅湘銘、張明垣以及教練黃文波都未仔細檢查王生配備,貿然帶領王生飛上空,導致王生摔死。
黃文波之前被判刑兩年確定,緩刑五年,王家另向兩協會索賠。法官認為,兩協會負有場地維護、裝備完整穿戴及訓練教練專業能力的責任,明顯有過失,因此扣除教練等三人已賠的二百四十萬元後,判兩協會須賠償一百八十八萬餘元。
兒子王浚賓(左下圖,資料照片)由教練帶搭飛行傘脫位,摔下慘死,王父(右下圖,李宗祐攝)不滿業者未來上香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