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傳情敵 惡男擄姦舊愛
風衣綑女 車內逞慾 判五年七月
2008年04月03日蘋果日報
【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市一名王姓女子發現交往半年的林姓男友有家室後要求分手,並另結交新男友,使林男怒不可抑,竟把親密的裸照傳給王女及其男友,恐嚇不得分手,事後還開車挾持王女性侵得逞。新竹地院昨依恐嚇、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五年七個月徒刑。
已婚曝光女方求去
判決書指出,在貨運行擔任駕駛的林姓男子(三十六歲)三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王姓被害女子,林隱瞞已婚身分與王女交往,並常藉著送貨之便開車載王女四處遊玩,二人還在汽車旅館拍下親密影片作為紀念。但王女二年前發現林男已有家室,要求分手,但林卻繼續糾纏。
衣服塞嘴強行脫褲
後來王女另結交黃姓男友,林男竟傳簡訊「我想你應該不在乎照片的事了……不管妳怎樣,我要開始做下一個動作,不要怪我……」等話恐嚇對方。林男甚至還拿著王女裸照給黃姓男友看,並恐嚇黃不得與她交往,否則要讓他無法工作。
林男事後還開車尾隨王女,將王女機車攔下,再強拉對方上車,並以風衣將王女綑綁在副駕駛座,再載往西濱公路偏僻處,以衣服塞住嘴巴後,強脫王女衣褲,在車上性侵得逞。直到隔天凌晨王女家人報警後,林男才趕緊釋放王女,事後王女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將林男恐嚇部分判刑一年半,減為九個月有期徒刑,強制性交等罪判處五年,合併應執行五年七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