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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北地院昨再度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案,開庭決定是否羈押扁。庭訊由昨下午2時開始,經過11小時庭訊,合議庭法官於今凌晨2時30分決定再度收押陳水扁。
昨扁的3名律師與特偵組和地檢署檢察官群均使出渾身解數,全力攻防。扁更是雄辯滔滔自我辯護,甚至為證明自己不會逃亡,表明願受最嚴厲監控,由國安局加派人力,對他24小時監控;檢察官則透露,原本扁家放在元大金庫的7億多元中,有2億元確定是元大馬家所給的賄款。
最勁爆的是,檢察官林嚞慧當庭爆出,陳致中、黃睿覲12月18日曾寫狀紙願認罪協商,會把瑞士帳戶中約台幣7億元弄回來,並說出原存在國泰世華的5.7億元下落。這是2人首度願認罪。
審判長蔡守訓(右圖,資料照片)今凌晨裁定,再度羈押前總統陳水扁。
「釋扁案」抗告事件簿
12/12 扁因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等弊案被起訴、羈押,移審法院後,台北地院刑三庭審判長周占春裁定無保釋放
12/16 特偵組提抗告,強調若不押扁,證人可能不敢吐實
12/17 高院以扁釋放後可能串供等理由,首度撤銷釋扁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12/18 北院審判長周占春二度裁定無保釋扁
12/25
.北院刑事庭長會議決定,依後案併前案慣例,由已審理扁妻吳淑珍涉國務機要費案2年的審判長蔡守訓接手審理
.特偵組二度抗告
12/28 高院二度裁定撤銷原裁定,認為應該押扁,再發回北院重裁
12/29
.北院開庭,第三度審理釋扁案
.經11小時庭訊與攻防,合議庭裁定收押陳水扁。
資料來源: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