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挺友辦卡 未啟用遭催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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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友衝業績辦3信用卡,未開卡就剪卡丟棄,一年後被催繳6千多元年費,申訴後才有2家銀行願取消,消保會批銀行「吃定消費者」。
本報訊
高市一名周先生去年為替在銀行工作的朋友衝業績,一個月內連續辦了花旗、慶豐及萬泰3家銀行信用卡,但他領到新的信用卡後沒有開卡,就將3張新卡剪斷、丟掉。
事隔一年,他最近收到這3家銀行的年費繳費通知單,包括慶豐2000元、萬泰3000元,以及花旗1200元加150元滯納金,總計6350元,讓他氣憤地痛批銀行「實在太離譜」,向銀行申訴後,2家允諾不用繳費、另1家則請他寫申訴單。
花旗銀行公共事務處表示,消費者自行剪卡、未通知銀行,銀行會認為消費者當年消費未達最低門檻,才依約寄出年費單,籲民眾剪卡後,務必知會銀行。
高市府消保官鄭秋洪指出,消費者辦銀行信用卡,銀行審核資格後發卡,契約即成立,銀行確可依據合約內容,要求消費者繳年費。
但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認為,消費者一年來沒開卡,銀行卻不詢問,就直接寄年費帳單,難怪消費者會覺得「被銀行吃定」。銀行應主動詢問消費者,若消費者有疑慮,可透過申訴或循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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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去年申辦萬泰等3家銀行信用卡,圖為萬泰銀行信用卡。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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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信用卡須知
◎依自身需要、能力申請,勿申請過多張
◎辦卡前應先了解是否須繳年費等相關規定
◎若不使用而剪卡,不論有無開卡,應通知發卡銀行
◎未成年或學生申請信用卡,應先取得父母同意
◎正、附卡須共同負擔信用卡的債務,若無需要,無須辦附卡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