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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出版日期於:2009-02-24
警方調查,肇事騎士劉家豪(二十五歲)之前在餐廳當儲備領班,半年前因想轉換跑道而離職,並在離職後貸款買下重機,但是卻一直找不到工作。而遭撞慘死的男子馬家新(三十五歲),昨載著妻子及七個月大的女兒外出購物,怎料將車停在路邊,橫越馬路要返家時發生意外,其妻痛哭:「以後該怎麼辦?」>警方表示,劉前天與兩名車...... 詳原文
公正人士
發表於 2009/02/24 09:13:25PM  IP:61.62.33.***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路權車道是給汽機車腳踏車使用的.不是給人行走.關於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這是違規行為.理因行人賠償給騎士.
卡稱
發表於 2009/02/24 08:10:31PM  IP:114.44.64.***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路人違規過馬路
騎士已經閃躲還遇上
只能說騎士真倒楣
錯誤報導
發表於 2009/02/24 06:17:02PM  IP:121.254.71.***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報導有誤吧?應該是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害機車騎士摔成重傷~也造成自己傷亡
BB
發表於 2009/02/24 06:16:29PM  IP:125.224.17.***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請行人注意自己安全.過馬路應左顧右盼不要害人害己
AA
發表於 2009/02/24 03:59:43PM  IP:219.80.134.***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應該規定行人不可穿越馬路,除非騎斑馬""
DD
發表於 2009/02/24 03:43:04PM  IP:139.175.55.*** 回覆此留言
賣車前出遊 失業男撞死人
從以前到現在,老是"行人最大"

不守交通規則都沒關係

難怪越來越多無知的人不怕死

然後一再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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