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話總覽
Q:為什麼母親從小遺棄妳?
A:我爸是船員,無法照顧我,從小我住孤兒院。看同學有媽媽,我很羨慕,可是我爸說,我媽不要我。那時我只是不解,從沒意識到我媽不要我是因我生下來就殘障,沒手掌。
母親遺棄被判緩刑
爸為了照顧我,辭船員工作帶我回家。他告訴我,媽長得很漂亮,他很喜歡她追她,兩人先有後婚。爸跑船常不在家,我8個月大時,有天我媽放我一人在家,門窗反鎖出去。鄰居聽我哭很大聲覺得奇怪,可是想我媽應該會回來也不敢管。我哭2天沒哭了,一個伯伯很怕我怎麼了,爬上窗戶看我,發現我沒動,全身大便,打破窗將我送醫。
伯伯治好我,抱我回去給我媽,我媽還罵他多管閒事!她不認為自己有錯。有天外婆想抱我,她就用丟的,幸好爸接住我,他受不了哭了:「我不相信我一個人沒辦法養她。」當聽到這,我崩潰了,我從小這麼渴望的母親竟然這樣對我,我有這麼差勁嗎?
Q:這些都聽你爸說的?
A:還有鄰居及當年判我媽遺棄我的判決書。那時法官要判我媽刑,爸還求他:「她這麼年輕被判刑,以後怎麼辦?」後來法官判她緩刑3年。
爸離婚後單獨撫養我,很辛勞,看我肢障很可憐,可是又覺得我拖累他一輩子。他把對我媽的恨都轉移到我身上,我做錯事就打罵我:「妳跟妳媽一樣賤。」高中畢業,我受不了了,寧願學歷很低出去工作,至少不用面對他的怨恨。
我後來看到劉墉寫父子情感的書,談到他對兒子的愛講不出來,我得到很大安慰,每次難過就躲回房間看這套書,也逐漸了解父親。他其實很愛我,為了照顧我再婚,可是看繼母虐待我又離婚。後來他都沒結婚,直到我結婚,才問我可不可以結。
挾法律反告我棄養
Q:為什麼生母突然跑出來告妳棄養?
A:33年來,我沒見過她。去年一個50多歲婦人來按我家門鈴,一見我就破口大罵:「不孝女,白養妳30年!」我很錯愕,不知她是誰,到警局才搞清楚她是我媽。她憑低收入戶資格申請到法扶基金會的律師告我棄養,她講另一個故事,說當年是我爸騙她,現在她有心臟病,我還不養她。
她不曾對我表示歉意,還囂張的說:「就憑妳血液裡有我的血液,就得養我。」挾持《民法》1114條直系血親互負撫養義務,她要我每月給她6000元。我殘障只能幫人接電話,月薪15000元,現在律師聲請假扣押,只要我一審輸房子會被查封,我還在付貸款,一旦被查封,我跟兒子住哪?
我媽還有一個兒子,只因他生父再婚,繼母收養他,他可合法不養生母,加上他是軍人官階大,我媽不敢告他。
我曾到處申訴《民法》1114條不合理,立委、律師很同情我,也愛莫能助。民國92年最高法院決議,不管父母是否盡撫養義務,子女都得撫養父母,我似乎輸定了。可是給她生出來,我願意嗎?我想問最高法院法官、大法官們,若這事發生在你們身上,而你父母毫無悔意,只想挾持法律逼你們面對你們的痛苦,你們做何感想?這符合社會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