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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佳、簡威弘╱台北報導】北縣一名機車騎士上月行經施工路段,因慢車道封閉而騎入快車道,警員上前攔阻時遭撞傷,導致雙腿骨折。騎士喊冤表示,他並非故意衝撞,警員父親卻要求三十萬元賠償,「我現在失業,根本負擔不起!」警員則強調:「遠遠地就吹哨子示意他騎回慢車道。」雙方說法不同,將由法院仲裁。
擬由法院仲裁
住在北縣土城的賴明坤(四十六歲)指出,上月五日上午八時許,他騎機車要到永和上班,行經中和中正路時騎到快車道上,雖有兩個缺口可騎回慢車道,但第一處有卡車擋住,又錯過第二處,才想從圓通路口切回慢車道,警員莊英志卻從對向車道衝過來攔他,他煞車不及撞上去,自己也受傷。
賴男說,他因胸椎第十二節壓迫性骨折,須穿鐵衣,傷勢稍好轉即打電話給莊員,希望息事寧人,但莊不願談判,莊父表示要精神撫慰金三十萬元,「我連彎腰都沒辦法,得在家休養三到六個月,根本無法工作,何況我又不是故意的,金額實在太超過了!」
莊則表示,當時他在馬路中央指揮交通,看到賴男騎在快車道上,「我遠遠地就吹哨子示意他騎回慢車道,但沒反應,我才上前指揮,豈料竟直接撞過來。」莊額頭縫了三針,雙腿骨折打石膏,目前在家休養,他說:「我是公務員不能跟他計較,那就走法律途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