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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瑩╱台中報導】男子劉清洲夥同兩名友人駕車到高鐵台中站伺機搶劫,見一名江姓女大學生停車後獨自行走,強押上車洗劫並載往中部山區逼問金融卡密碼,女學生故意給錯密碼,三人無法取得款項,劉繼續挾持還強姦她。台中地檢署昨依強盜強姦等罪起訴三人,對劉求刑十六年。
罪有應得
劉清洲(三十九歲)與藍雲暉(四十歲)、江鑑洋(二十六歲)三人仍在押,三人在去年十二月五日,刻意從台北縣租車南下空曠人少的高鐵台中站外,晚上八時左右,見江姓女學生一人在路旁停車後獨行,劉、江硬把她押上車、上手銬,藍就將車開往南投山區。
女故意給錯密碼
三人先搶走女學生一千五百元,再恐嚇危害她性命及脫她衣物受凍要脅,逼問她的提款卡密碼,女學生亂報密碼,導致江無法領到錢,而藍因租車要還車,先駕車北上,劉偷來另一部轎車,載著江和女學生在南投、彰化之間遊走。
六日凌晨,女學生誆稱密碼僅母親知道,劉、江逼她以自己手機撥電話給母親,她暗示母親行動被控制後電話被掛,劉再兩度以女學生手機聯繫其母,詢問密碼,母均稱不知道;江見狀,當天下午也自行北返,但劉仍繼續挾持被上銬的女學生,甚至將她載到南投山區一處荔枝園強姦得逞。
給錢消災求逃脫
七日凌晨零時,劉開車到南投名間鄉路旁休息,凌晨四時許,已被挾持三十二小時的女學生,聽到附近雜貨店開鐵捲門的聲音,趁劉睡覺,開右前車門逃入店內求救,劉駕車逃逸。警方在劉棄置的贓車上採到他的指紋。十二日晚上,劉另組強盜集團被警方槍傷逮捕。台中檢方昨以強盜強姦、加重強盜等罪,起訴劉、藍、江三人,求刑十六年到十二年不等。江女仍在接受心理治療。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提醒,人身安全比經濟財務更重要,給歹徒密碼雖不見得會獲釋,但若透過給密碼釋出善意,再與之迂迴智取,能增取逃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