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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
陳致中昨被台北地院法官認定涉嫌洗錢移送檢方偵辦,主要是因他上個月到庭作證時,坦承從前年二月起,多次根據母親吳淑珍指示,出面替黃睿靚開戶、轉帳,法官因此認定陳致中夫婦並非只是人頭,而是實際參與轉帳洗錢的被告。
多次與理專碰面
另全案審理時,曾在十月間借提吳淑珍大哥吳景茂出庭,他坦承多次在扁家和理專簽名時,陳致中、黃睿靚偶爾在場,法官並查明,扁家理專徐立德向特偵組供稱:「吳淑珍曾向理專介紹陳致中剛從美國讀書回來,也懂信託,未來信託跟投資的事要陳致中和理專討論。」
台北地院認定,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在前年十二月十五日,把開曼群島提供的扁家洗錢情資面交給陳水扁後,扁家人研判艾格蒙防制洗錢聯盟,並未掌握黃睿靚相關資料,決定改以黃睿靚為名在海外開戶,並由陳致中出面實際參與開戶、轉帳與銷戶事宜,藉此切斷艾格蒙聯盟追查。
去年二月十五日陳致中聽從母命,出面在瑞士替黃睿靚開設帳戶,並將吳景茂所有海外帳戶資金,分批轉帳到黃名下。然後又進一步以黃為名,在開曼群島開立寶昌公司,最後,扁家的海外七億鉅款,全數轉匯到寶昌公司帳戶。
而據陳致中向法官所述,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他按照吳淑珍要求,以降低風險為名,把寶昌公司帳戶內一千萬美金,另轉匯到自己名下的蘇黎世銀行帳戶。也就是這次不到六個月內的短期鉅額匯款,讓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再次查到扁家洗錢。法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