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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明年一月一日起調漲,自來水用戶由現行的每度三點五元,調漲至四點四元,非自來水用戶則由每年每戶一千零八十元,調漲至一千兩百四十二元;為減輕經濟狀況不佳民眾的負擔,環保局首開全台先例,針對中低收入的老人和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均全額免徵。
全台首例
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王進崇昨說,油價上漲及運輸成本增加等問題,導致明年一月起必須調漲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因催收人員發現不少按戶徵收的民眾,常因經濟情況不佳而欠繳,不然就抱怨「太貴了!實在付不起!」,也有不少是獨居老人無人奉養,須靠鄰居接濟,連生活費都沒有,當然也繳不起這筆費用,加上最近景氣差,愈來愈多人無法負擔。
全部由中市府埋單
為減輕經濟不佳民眾壓力,環保局向市長胡志強簽呈,希望依照《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相關規定,給予特殊狀況者減徵或免徵優惠。
王進崇指出,市長裁示中低收入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明年一月起全額免徵,目前正由社會處會同各區公所進行資料彙整,已清查出共約一萬五千戶可受惠,一年約一千五百多萬元,全由台中市政府埋單,是全國首例。
「能擴大範圍更好」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課課長蔡美珍表示,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分為隨水費徵收及按戶徵收,隨水費徵收而有免徵資格的民眾,因明年一月份的帳單是今年十一、十二月的水費,尚未免徵,須至明年三月份帳單才會扣掉免繳費用,民眾要看仔細。
另外,有免徵資格但水單地址非戶籍地址的民眾,則須提供房屋租賃證明、里辦公處實地居住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等資料,向區公所申請,即日起在各區公所備有申請書,民眾可逕行申請,再由社會處調查核定。台中市民簡淑惠說:「這項措施對低收入戶不無小補,如果能擴大範圍,嘉惠更多人就更好了。」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新標準表
徵收方式及標準:
.自來水用戶:隨水徵收,每度4.4元
.非自來水用戶:每戶每年1242元
免徵對象:
.中低收入老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
.符合資格但水單用水地址非設籍地址者,可提供房屋租賃證明、里辦公處實地居住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區公所申請。
實施時間:明年1/1起
查詢電話:04-22276011轉401
資料來源:台中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