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延至68歲 過胖不成
2008年06月04日蘋果日報
【陳如嬌、許佳惠、陳嘉恩╱台北報導】因應台灣逐漸步入高齡化社會,交通部決定參考他國經驗,將計程車駕駛年齡上限從六十五歲延至六十八歲,也修訂六十歲以上駕駛健檢項目,增加評估「打呼合併白天嗜睡指數」,且身體質量指數須低於三十並通過肺功能檢測。新規定最快七月上路。
BMI須低於三十
交通部統計,現年滿六十歲、未達六十五歲的計程車駕駛約九千多人,其中一千五百多人快屆滿六十五歲。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正常範圍則為十八點五至二十四,大於二十四就屬過重或肥胖。中華民國計程車商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燈認為,駕駛體型和技術無直接關聯,若單純限制BMI不合理,應限制真被篩檢出有睡眠呼吸中止症者,公會將與交通部再協調新規定可行性。
新光醫院睡眠中心主任林嘉謨說,國人BMI達二十五就有較高比率會出現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白天較易打瞌睡。他指美國五、六年前已規定患者未治療不可上路,BMI三十是美國規定,國內標準可降低,且計程車、火車、大客車駕駛都應適用。